郴州商事登记信息共享与监管平台介绍

2016-12-02 来源:湖南科创 (双击滚屏)

概要

郴州市作为全省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市,稳步推进了“先照后证”改革。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经过六轮改革已精简到76项,市直24个主要审批部门向县市区下放涉企管理权限63项、涉企商事登记许可审批事项11项,19个商改重点单位对62项审批流程进行再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14年8月1日正式启动了郴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商事登记信息共享与监管平台建设,并于10月底正式上线。许可范围涉及与商事主体信息相关的37家单位中的29家审批单位纳入了该平台。2014年12月5日三证合一系统正式运行。到12月25日止,该平台向市本级主体实现自动分发后置许可信息共4008条。商事制度改革,大大激发了商事主体的发展。到12月31日止,全市新登记注册独资企业1234户,同比增长3.65倍,注册资本9.83亿元,同比增长1.36倍;新登记注册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1527户,同比增长4.21倍,注册资本38.23亿元,同比增长6.14倍。

客户背景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是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潜力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坚持以改革统领全局,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始终,坚持更好地发挥竞争政策的作用,围绕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努力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的要求。湖南省人民政府启动了以“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为内容的商事制度改革的试点,决定在长沙、郴州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行。

业务需求分析

2014年12月5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启动,三证合一系统正式运行。市级结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各系统建设日趋完善,但目前商事主体信息全部集中在市级,并未实现各县市区数据分发和共享,未实现县市区行政审批类的业务系统数据对接工作,商事制度改革后的后置审批工作,没有实现市级、县市区级业务协同。随着监管工作逐步加强,急需全市范围内协同监管,但目前监管工作主要在市本级,并未实现县市区级各部门间的协同监管。因此,需要同步建设郴州市商事登记管理平台建设二期——县市区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共享与监管平台与三证合一信息系统。

科创解决方案

以现有郴州市商事登记信息共享及监管平台(一期)以及三证合一信息系统为基础,构建全市(含各区县)统一的商事登记信息及三证合一信息管理平台,按照建设思路逐步全面推广应用,实现市级、县市区级商事主体信息横向推送,纵向分发,后续审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信息(数据)共享准确到位,各部门利用系统加强后续监管工作,使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逐步信息化、智能化、简约化,让商事主体办事更加简洁、方便,经营更加透明、规范,让老百姓消费舒心、经营放心,同时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监管效能。积极探索完善市场监管的体制机制,增强执法的协同性、统一性。

方案亮点

系统建设技术标准

基于J2EE三层次技术路线

基于XML的数据表示

基于SOA的应用系统开发架构

基于Web Service的通讯技术

基于统一技术支撑平台建设相关应用

基于元数据的资源目录体系

基于AJAX的WEB端应用

客户收益

降低企业注册场所要求,继续简化企业登记和注销流程,并逐步实现负面清单制;

有效解决后置监管部门在商事主体后置监管方面的数据共享、执法监督,起到了积极作用;

避免了商事主体井喷式增长后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体系缺位而造成的监管联动,维护了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